一、定义:
1. 投资协议:指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投资事宜签订的有关协议文件及其补充或修订的协议文件。
2. 收益:指投资人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行为所获得的经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所得利润、债权投资所得收益、资产投资所得收益等。
二、保证收益条款:
1. 投资人应当保证在本协议期限内按照其合理投资思路投资,并且投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
2. 投资人应当在本协议期限内按照其承诺的投资金额,以及投资期限等进行投资。
3. 投资人应当对投资活动的收益或者投资活动带来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认识和评估,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4. 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收益,并不得擅自中止投资或者提前终止投资协议。
5. 投资人应当对所投资的资产、投资行为和投资收益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投资活动的正常进行。
6. 投资人应当遵守所有投资协议的规定,并保证投资的收益达到期望的水平。
保证合同投资收益注意事项:
一、定义:
1. 投资协议:指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投资事宜签订的有关协议文件及其补充或修订的协议文件。
2. 收益:指投资人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行为所获得的经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所得利润、债权投资所得收益、资产投资所得收益等。
二、保证收益条款:
1. 投资人应当保证在本协议期限内按照其合理投资思路投资,并且投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
2. 投资人应当在本协议期限内按照其承诺的投资金额,以及投资期限等进行投资。
3. 投资人应当对投资活动的收益或者投资活动带来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认识和评估,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4. 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收益,并不得擅自中止投资或者提前终止投资协议。
5. 投资人应当对所投资的资产、投资行为和投资收益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投资活动的正常进行。
6. 投资人应当遵守所有投资协议的规定,并保证投资的收益达到期望的水平。
保证合同投资收益应具备这些方面:
收益权投资合约是在股权投资中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由公司、投资人和其他投资机构签署。收益权投资合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权利义务:投资人向公司投资,支付对应的资金,获得相应的收益权,并享有相应的管理权;公司应保证投资人收益权的完整性,同时承担投资风险。
二、投资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公司,得到收益权,并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同时,公司可以根据投资人的投资情况,提供不同的投资方式,并规定投资期限。
三、管理权:投资人在投资期间,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可以变更公司的经营方式。
四、收益权: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可以根据投资金额,获得相应的收益权,并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收益权的份额。
五、股权变动:如果公司发生股权变动,投资人应及时变更收益权的份额,以确保投资人的利益。
六、其他条款:投资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投资金额,承担投资风险,公司应对投资人提供必要的投资支持。
有投资收益婚内财产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
住所:
乙方:
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自愿结婚,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及婚后双方财产归属进行如下约定: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房产永久归各自所有:
甲方婚前房产:
乙方婚前房产:
二、甲乙双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各自个人所有。
三、甲乙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承担,甲或乙婚后一方对外所负的未经对方同意的债务,以甲或乙一方的财产清偿,与对方无关。
四、涉及到一方企业投资等的约定:
1、企业投资权益的一方,因经营需要该企业融资借款时,若此投资权益形式为,则该债务均为企业法人债务,与配偶无关;
2、若该投资权益形式为,则该企业举债时一方应通知其配偶,否则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五、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六、其他。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承担,并增加协议一份,送交公证,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扩展说明:权益法下,如何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量下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会计准则准则规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后,如果认定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同时考虑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份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追加投资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应当按照二者之间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3.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而产生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方应当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量时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投资方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后,对于取得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区别情况处理。
1.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是投资方在取得投资过程中通过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商誉价值,这种情况下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比照企业合并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2.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体现为双方在交易作价过程中转让方的让步,该部分经济利益流人应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