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店合伙合作协议书(加盟茶叶店的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哈哈库 范文 9

一、合法协议的构成要素:

1. 甲方和乙方的身份认定:需明确甲方和乙方的名称、住所、等;

2. 合同签订日期:明确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

3. 合作事项: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并详细说明茶叶店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方式;

4. 合作期限:明确双方合作的时间范围;

5. 合作费用:明确双方的费用结算方式以及结算金额;

6.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与经济处理方式;

7. 争议解决:明确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8. 其他约定:如果有其他约定,需要明确规定;

9. 附件:如果有其他附件,需要明确附件内容。

二、合法协议的写法要求:

1. 条款必须明确:条款内容要清楚、简明,避免不必要的歧义;

2. 合法性要求: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有行为;

3. 具体性要求:确保条款之间的一致性和条款内容的完整性;

4. 签字盖章: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真实性签字盖章,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5. 全文校对:校对协议全文,保证协议中涉及的内容没有遗漏和错误。

协议书合伙合作茶叶店应具备这些方面:

加盟茶叶店的合同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灵活定制,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合同有效期限和终止条件,如期限多长,是否可延期,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双方合同终止的条件。

三、加盟茶叶店费用,包括加盟费、装修费、保证金等,应清楚规定费用的用途及支付方式。

四、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如茶叶店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等应明确规定。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加盟者应负责运营茶叶店,而连锁茶叶店应提供帮助和支持,并根据加盟之前签订的合同履行其义务。

六、争议解决方式,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明确规定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等。

七、签字盖章,应将双方的姓名、职位、签字日期等写清楚,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协议书合伙合作茶叶店应包括的条款:

茶叶店合法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基本情况:

1. 双方的身份;

2. 双方所在地址及;

3. 合作范围;

二、条款设定:

1. 供货质量:双方约定茶叶的质量标准;

2. 付款方式:约定双方的支付方式;

3. 退换货政策:约定退换货的条件及具体程序;

4. 保密协议:约定双方的保密义务;

三、违约责任:

1.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协议有效期:

1. 约定双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终止之日止的期间;

2. 在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撤销、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五、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在有效期内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视为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简易茶叶店合伙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五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六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七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xx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xx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xx日内向企业登记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____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扩展说明:茶叶店需要什么证?

茶叶属于食品,

销售食品需要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才能办营业执照。

个人建议你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比较好,

因为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廉,只需要23块,

具体流程如下

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然后继续在工商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好这证件之后,就去办营业执照。

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登记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

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项目,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你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店铺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多少钱。

如果部门认定你的每月经营额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国税,只需要缴纳地税,如果被认定每月经营额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国税和地税两种税了。

个人建议,要和向你定额的局的专管员搞好关系,招待好他们,是很有用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话,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去当地县区级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需要的这个证的话,带上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去质监局办理

费用大概是100块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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