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一致行动人协议(股权融资一致行动人条款怎么写)

哈哈库 范文 4

一、定义

1、“一致行动人”指本协议的签署方,即参与本协议的全部股东;

2、“本协议”指本协议以及附件和补充协议;

3、“法律”指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司法解释。

二、自愿性

本协议的签订主要是由一致行动人自愿签订,并不强制本协议签署方执行。

三、相互尊重

一致行动人应当尊重彼此权利,遵守本协议约定,恪守商业道德。

四、保密

一致行动人应当对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信息保密,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致行动人违反本条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违反者自行承担。

五、责任承担

一致行动人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如因一致行动人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相应的一致行动人负责承担。

六、争议处理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七、有效性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议约定终止之日止,该期间内本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均有效。

协议股权应具备这些方面:

一、定义

1.融资方:指本协议双方中由投资人提供资金股权融资的一方,也称为“投资人”。

2.受让方:指本协议双方中接受融资的一方,即公司,也称为“公司”。

3.融资行动人:指由受让方委托的针对本次融资事项的行动人。

4.融资资金:指受让方从融资方接受的资金。

二、融资行动人职责

1.融资行动人应尽职尽责地完成本次融资事项,并且应当履行约定的有关申请、文件、合规准备等工作。

2.融资行动人应保证融资申请符合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相关机构的要求,并完成全部相关文件的签署和申请登记手续。

3.融资行动人应积极配合受让方完成本次融资,协助受让方解决涉及融资的各类问题,尽最大努力完成融资事项。

4.融资行动人应保证融资资金的安全,不得将融资资金用于非本次融资事项的用途。

5.融资行动人应尽快将融资资金转入受让方的账户,并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融资行动人义务

1.融资行动人应按时完成本次融资事项,并且应当履行约定的有关申请、文件、合规准备等工作。

2.融资行动人应严格按照受让方的指示去完成本次融资事项,并保证融资资金的安全。

3.融资行动人应及时报告受让方本次融资的最新进展情况,并按时报送有关文件。

4.融资行动人应按照受让方的要求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等。

五、责任

融资行动人应对其在本次融资

协议股权必要条款:

一、定义

1、“一致行动人”指本协议的签署方,即参与本协议的全部股东;

2、“本协议”指本协议以及附件和补充协议;

3、“法律”指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司法解释。

二、自愿性

本协议的签订主要是由一致行动人自愿签订,并不强制本协议签署方执行。

三、相互尊重

一致行动人应当尊重彼此权利,遵守本协议约定,恪守商业道德。

四、保密

一致行动人应当对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信息保密,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致行动人违反本条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违反者自行承担。

五、责任承担

一致行动人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如因一致行动人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相应的一致行动人负责承担。

六、争议处理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七、有效性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议约定终止之日止,该期间内本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均有效。

股权协议范本示例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年【】月【】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方: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

住所:

乙方: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丙方: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人地位;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出资时间

持有方式

甲方

年【】月【】日

甲方自行持有

乙方

年【】月【】日

乙方自行持有

丙方

年【】月【】日

丙方自行持有

合计

--

100

--

--

--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 】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 】。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出资时间

持有方式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计

--

100

--

--

--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公开转让;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___.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________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xx年期存款定期利息________【】(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________股权________【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

电 话:

传 真:

乙方: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

电 话:

传 真:

丙方1: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

电 话:

传 真:

丙方2: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

电 话:

传 真:

丙方3: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

电 话:

传 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____份数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__

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__

扩展说明:名为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吗?

1、名为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法院只要查明情况属实,一定不会支持股权转让协议的。

2、这种情况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以,是无效的。3、《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5、《最高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经济合同虽具有明确、规范的名称,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一致的,应当以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和法院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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