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借人与借款人:要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包括姓名、号、等。
2、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要明确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及每月还款日期。
3、还款方式:要明确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如果是分期还款,应明确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金额及每期还款日期。
4、费用收取:根据双方约定,如果有相关费用收取,要明确费用的种类、收取金额。
5、违约条款:要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6、其他规定:要明确双方的其他规定,如出借人有权查看借款人的财务账单、收支情况、经营情况等。
借条出借现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出借人与借款人:要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包括姓名、号、等。
2、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要明确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及每月还款日期。
3、还款方式:要明确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如果是分期还款,应明确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金额及每期还款日期。
4、费用收取:根据双方约定,如果有相关费用收取,要明确费用的种类、收取金额。
5、违约条款:要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6、其他规定:要明确双方的其他规定,如出借人有权查看借款人的财务账单、收支情况、经营情况等。
借条出借现金应包括的内容:
出借现金的借据必须满足法律上的有效性要求,才能作为有效的凭据。首先,它应该由双方书面协议签字确认;其次,借款人应在借据上签字时,确认收到借款;第三,在借据上应附有借款人的明;最后,借据内容应包括借款金额、到期还款日期,以及当事双方的等信息。只有满足以上要求,借据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凭据。
出借现金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出借人):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 号码: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因家庭生活需要,急需筹集一笔款项。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 ),利息:_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元/月)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形式交付到乙方手上。
第三条:_________ 借款期限: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xx年______月__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_____元整(大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及由此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xx日内通知甲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出借人):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 (签字、盖章):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说明:借条内容是出借人写的?
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
扩展资料: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
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7、诉讼时效的问题,xx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xx年内,出借人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出借人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出借人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