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存在有效性问题,具体是否有效要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行为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都有意完成劳动合同的订立,并都有意实施各自订立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就可以认定这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但如果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那么就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可能会因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而不同。
例如,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协商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的行为明示表示他们都有意实施各自订立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这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表明他们并不有意实施各自订立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此劳动合同就可能失效。
因此,可以认定,协商不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存在有效性问题,具体是否有效要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行为来判断。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转岗的注意事项:
协商不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存在有效性问题,具体是否有效要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行为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都有意完成劳动合同的订立,并都有意实施各自订立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就可以认定这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但如果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那么就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可能会因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而不同。
例如,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协商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的行为明示表示他们都有意实施各自订立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这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表明他们并不有意实施各自订立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此劳动合同就可能失效。
因此,可以认定,协商不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存在有效性问题,具体是否有效要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行为来判断。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转岗注意事项:
一、 合同解除原因与条款不一致:
1.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有关的条款和条件存在明显的差异;
2.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因误解或选择性忽略而导致条款不一致;
3.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就实际情况与合同条款有所出入,但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却没有及时修正;
4. 合同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文件不一致;
5. 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由于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合同条款不一致。
二、 解除合同的方式:
1. 依法解除合同:双方可以根据中华共和国民事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2. 主动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友好解除合同;
3. 请求调解:双方可以通过媒介机构申请调解,以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4. 诉讼解除合同:合同双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解除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示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系双方利益的行为, 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因此,我国将劳动者的保护重点放在合同解除上。了解并切实执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上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正当权益。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说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年休几倍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年休没使用的,一倍金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