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股东之间股权回购协议(股东回购股权约定条款怎么写)

哈哈库 范文 11

股权回购条款范本:

一、双方约定:

1. 双方认可,本协议项下受让方(以下简称“买方”)向转让方(以下简称“卖方”),购买卖方持有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以下简称“股权”),具体股权的种类、数量等均以买方与卖方的另行订立的《股权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中的明确约定为准。

2. 买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日起,即支付买方应付的款项后,将卖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交付给买方,买方取得公司股权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 卖方保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没有任何限制交易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并且没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要求或索赔。

4. 在款项支付完毕后,卖方应当及时将买方所购买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买方,并且由买方接收股权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二、违约责任:

1. 如果买方或卖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买方,则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买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 如果买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款项,则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卖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股权转让完毕为止,双方均有权自行撤销本协议,但应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赔偿损失。

2.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修改本协议,但修改后的协议需要经双方签

之间协议回购股东股权应涵盖如下条款:

1. 股东回购股权:本公司股东(以下简称“股东”)同意将其在本公司持有的股份(简称“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以实现股东回购股权。

2. 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每股发行价格的总和,以股东在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作为计算基础。

3. 转让日期:转让日期为股东与本公司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转让。

4. 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之间协议回购股东股权应具备这些方面:

股权回购条款:

1. 股东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特定股东回购其在公司内持有的股份。

2. 回购价格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得低于公司发行股票时的价格。

3. 股权回购所得资金应当存在公司账户中,并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4. 本次股权回购应当遵守《中华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关于股权回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规定。

5.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示例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xx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就 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或部份) 万元转让给让给 ,转让金为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额万元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 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股权转让协议书八、本协议一式份,交公司登记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股东谨此确认: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 受让方:

其他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扩展说明:股权回购最佳方案?

股权回购一般由公司管理层发起,用公司的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股权回购有两种: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决议事项,对该事项持否定意见的股东,有权行股权回购请求权,让公司按适当价格收购其股权。

2,强制回购(诉讼回购):有限责任公司有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意见不一致,可以本起诉公司,让公司买回股权。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