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口头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哈哈库 范文 12

写有效的劳动者口头协议,首先,要明确清晰地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注明各方的职责分工,以及达成协议的具体事项和时间。

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必须是明确的,以事实为根据,以避免出现歧义。

同时,应注意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别是对于劳动者而言,要强调其劳动权益,明确双方是平等的,双方权利义务应当公平、公正、合理执行,以确保双方都能得到应有的权利和利益。

最后,双方协议应明确签字方式,如口头协议就要求双方见证人一起签字确认,以便未来证明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协议内容。

劳动合同劳动者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应具备这些方面:

劳动者口头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号。

2. 劳动关系的形成时间、期限及权利义务。

3.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等。

4. 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和社会保险待遇等。

5. 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及工作安全保障等。

6. 双方对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处理方式。

7. 违约方式、责任及赔偿等。

通过上述内容,双方应当签署口头协议,确保口头协议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劳动者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应涵盖如下条款:

1. 劳动者口头协议应该明确标明甲乙双方的身份、权利义务;

2. 劳动者口头协议要明确标明雇主的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时间和金额;

3. 劳动者口头协议要标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期限;

4. 劳动者口头协议要明确劳动者的休息、休假、事假等情况;

5. 劳动者口头协议要明确劳动者工作期间的保险待遇;

6. 劳动者口头协议要明确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

7. 劳动者口头协议要规定双方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应予以如何结算的规定;

8. 劳动者口头协议应当签字盖章后生效;

9. 劳动者口头协议应当在劳动者签字确认后纳入公司人事档案。

劳动者可以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2、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5、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xx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

7、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xx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xx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扩展说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支付赔偿金标准如下: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xx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xx年的,按xx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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