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明确汤剂代加工协议的主体和相关内容,包括双方签订协议的身份、代加工具体内容、双方权利义务、代加工期限、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
其次,中药汤剂代加工协议应当依法成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具有法律效力,并明确标明双方在协议中订立的各项条款,以便双方能够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对协议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中药汤剂代加工协议还应当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的利益,并约定代加工的质量要求,以确保代加工的质量。此外,协议还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双方在违反协议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加工协议书委托砂石料必要条款:
家具出口代加工协议应当由家具出口企业和本地家具加工企业共同制定,并经双方充分商议协商后达成。它应当明确涉及双方权利和义务,并予以执行。
一、双方名称:
家具出口企业:
本地家具加工企业:
二、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立双方之间的家具出口代加工关系,以便家具出口企业将其产品委托给本地家具加工企业进行加工,以提高家具出口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代加工内容:
(1)家具出口企业将按照自己的要求,将设计图纸、生产流程、材料和配件等资料提供给本地家具加工企业,以便后者能够按照家具出口企业的要求进行代加工。
(2)本地家具加工企业应当按照家具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根据家具出口企业的要求进行代加工,并保证加工质量。
四、费用:
(1)家具出口企业应当按照本地家具加工企业提供的有关加工费用标准,支付有关加工费用;
(2)本地家具加工企业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家具出口企业提供的材料和配件费用。
五、质量保证:
本地家具加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家具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进行加工,并对加工质量承担责任。
六、质量索赔:
如果家具出口企业发现本地家具加工企业的加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可以要求本地家具加工企业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质量索赔。
七、其他内容:
双方可另行约定其他必要的条款,以便本协议的有效实施。
八、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
代加工协议书委托砂石料应包括的条款:
一、甲方(乙方)向乙方(代加工制作单位)声明:
1. 甲方是一家依法经营的生产手机壳的企业,有能力承担手机壳的代加工制作协议书。
2.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的代加工制作单位,有资质和能力承担手机壳的代加工制作服务。
二、双方就手机壳代加工制作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 甲方提供手机壳材料、技术要求和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技术要求,保证手机壳的质量;
3. 双方确定的合同期限为n个月,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加工制作,并将加工制作好的手机壳交付给甲方;
4. 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n个月内支付尾款,乙方完成加工制作后收取尾款;
5. 双方确认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技术要求,质量达到甲方要求,保证加工制作出来的手机壳质量;
6.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收取加工制作的手机壳,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有义务遵守,如有违反,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砂石料加工合同范本示例
承揽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m,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 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六、结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
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扩展说明:砂石料公司经营范围?
答经营范围: 石子,石材加工、销售;水泥、钢材、沙子、石灰等建材行业。
法律依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