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据报道,山西大同东方罗马城小区多名业主日前向媒体反映,物业近日突发通知,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库。
一位业主透露,通知是在12月23日张贴,25日即禁止进入,仅预留两天应对时间,业主被迫在路边或其他小区寻找车位,开发商解释是担心新能源车辆自燃引发事故。
该小区还有一位新能源车主称,自家车位花费十余万元购入,每月还需缴纳120元管理费,物业禁止新能源车辆进入,给业主造成损失,小区内所有新能源车主反应均较为强烈。
此事引起热议,迎宾街道办人员向媒体回应称,正在收集业主的意见,同时协调其他停车场供业主暂时停车,“正在解决”。
物业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小区地库,此举合不合乎规定?有律师指出:
我们现行的法律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地下车位。物业方在没有办法证明新能源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仅仅出于安全这个考虑,就禁止新能源车辆进入地下车库的情况,是属于根本性违约。
如果车位是自己买的或租赁的,被禁入的车主,可以这个物业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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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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