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推进“1+M+N”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建设,统一标识、标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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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6 日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建立“1+M+N”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通过构建“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则”运行机制,实现不同区域、主体、架构的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和高效流动应用,有效提高公共算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推进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促进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附工作内容如下:

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由“1”个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节点(以下简称国家节点,已建成发布)及“M”个区域、“N”个行业节点组成。

(一)建设目标

区域、行业节点分别面向算力需求旺盛的地区、重点行业,建设算力供需对接体系机制,实现不同区域、主体、架构的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和高效流动应用,提升整体算力水平。

(二)建设内容

区域节点建设统一服务平台,为区域内算力互联互通提供标识注册、互联调度和数据监测等综合性支撑服务。主要包括算力互联网服务中心、算力资源汇聚、算力选择、算力标识管理、算力运行监测、安全保障等业务和安全管理系统。

行业节点建设各自服务平台,为行业内算力互联互通提供算力资源汇聚、算力标识、算力选择等市场化服务,并接入区域节点。主要包括算力互联网服务中心、算力资源汇聚、算力选择、安全保障等业务和安全管理系统。

(三)运行机制

算力互联互通节点采取“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的运行机制。标识方面,各节点通过国家节点获取唯一标识编码,实现算力资源入网入市。标准方面,各节点按照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接口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规则方面,各类算力资源按照统一规则开展算力交易、互联调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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