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专票条款
1. 合同双方确定,交易由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开具专用;
2. 买方在开出后,应将原件及相关凭证(如订货单、收货单等)一并寄回卖方;
3. 买方开出的应符合《中华共和国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 买方上的销货单位、购货单位、税号、地址、银行账号应与合同上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则以合同内容为准;
5. 买方中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应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
6. 买方中的含税金额应等于成交金额,税率应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7. 买方中的开票日期应当在发货日期之后,号码不得重复;
8. 如买方不符合《中华共和国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虚假开票、套取税款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专拒收票证明应包括的内容:
股权转让纳税人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住址等。
2. 股权转让事项,包括被转让股份的权益类型和价格等。
3. 将转让股份的收入纳入个人经常性收入,并在收入报告表中正确申报的承诺。
4. 承诺按时缴纳税款的承诺。
5. 放弃抗辩权利的承诺。
6. 其他有关股权转让纳税人承诺书的内容。
专拒收票证明的注意事项:
1. 专票上应注明:代码、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金额大写、金额小写、税率、税额等信息。
2. 合同上的专票内容应包括以上信息,且应当核对账单里的内容是否正确,内容一致,并且专票应出具正规,并在合同中签字确认。
3. 合同上的专票必须加盖购买方及销售方印章,并由双方签字,以便确认的有效性,并且专票号码不能重复使用,以确保税款的收取。
承兑汇票证明范本示例
第一篇:银行承兑汇票证明
证明
北京XX:
由贵行开出的承兑汇票:
号码:3130XXXX395151
金额:币伍拾万元整
出票人:中国XX公司
出票人账号:0XXX4312
付款行:北京XX
收款人:济南XX公司
账号:000XXXX3003700XXXX0578
开户银行:XXX
出票日期:贰零壹贰年壹拾壹月贰拾壹日
汇票到期日:贰零壹叁年伍月贰拾壹日
由于我司财务人员失误,在背书时将“中国XX指山泺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财务章和“闫X“的私(推荐访问范文网:)章没盖清楚,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
特此证明
我公司印章如下:
中国XX指山泺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银行承兑汇票证明格式
证明
____银行
兹有我公司背书转让形式取得贵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面信息如下:
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出票日期:付款行全称:收款人全称:收款人账号:出票金额:汇票到期日: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在背书转让时,将“__财务专用章、__法人章”,加盖不清晰,特此证明!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有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望贵行到期予以解付为盼!
__公司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承兑汇票证明格式
证明
中国XX:
兹有我单位持有贵行签发的承兑汇票一份票面详情如下:
票号:_________
出票人全称:_________
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出票日期:贰零壹壹年肆月壹拾玖日
汇票到期日:贰零壹壹年零壹拾月壹拾玖日
付款行全称:中国XX
票面金额:___________
由于我单位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在加盖“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时造成印章加盖的模糊不清。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请贵行到期后予以承付。
特此证明
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xx年_月_日
财务章:法人章:
第四篇:承兑汇票证明
证明
__银行: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要素如下:汇票号码:
出票人:__公司
出票人账号:__
付款行:__
出票日:贰零壹肆年零壹月贰拾叁日
收款人:__公司
收款人开户行:__银行
收款人账号:_____
到期日:贰零壹肆年柒月贰拾叁日
金额:__(___元整)
因我单位__,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望贵行给予解付。
特此证明
第五篇:承兑汇票证明11
证明
山东XX农村合作银行:
我公司收到贵行xx年xx月xx日开出的承兑汇票壹份,于xx年xx月xx日到期
票号:XXXXXXX2014
出票人:诸城市XX公司
收款人:沂源XX公司
出票金额:币伍拾万元整
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在加盖收款人印鉴时将财务专用章加盖模糊。我公司作出承诺:若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沂源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扩展说明:怎么写拒收证明?
专用拒收证明××××有限公司:贵公司于××××年×月×日给我公司开具专用1份,代码为××××××××,号码为×××××,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
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专用时,将货物(劳务)名称误填写为“×××”,正确的货物(劳务)名称应为“×××”。此份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因此我公司拒收此。此份我公司未进行认证。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