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授权书范本,精选4篇范文,字数为700字。根据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合法的范围内对商标所有权进行转让、处理、出租及转让,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商标授权书范本(范文):1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合法的范围内对商标所有权进行转让、处理、出租及转让,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
标的经营权及经营管理权的全部转让给乙方,具体情况如下:
2)
甲方将其拥有的
标的经营权及经营管理权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3)
甲方将其拥有的
标的经营权及经营管理权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4)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第二条转让款总额及付款方式
5.5甲方同意将上述转让价款以币(大写)
元的价格,以币(大写)
元的价格向乙方提供上述商标的所有权转让手续。
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含定金)。乙方在甲方提交商标转让合同书及相关文件后
小时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签署《商标转让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的转让标的所涉及的
内容,经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甲方须无条件地向乙方提供该等商标的相关资料。
甲方有对乙方转让的商标的使用、转让、转让、处理、抵押等权利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权利。
本转让合同项下乙方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对于所转让商标的所涉及的全部债务,由甲方承担。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任何场所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或向他人提供商标使用或转让的证明及文件或资料、信息;甲方如违反本条约定使用或转让该商标,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且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甲方对于商标的使用、转让等权利享有终止或解除的权利。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在乙方经营期间,将该商标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权利,即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全部转让该商标所有权、使用权。
甲方承诺,在
年
月
日前,乙方将商标权转让的全部资产(包括商标的注册资本、商务设施、配套设施、经营管理经验资料等)交给甲方,甲方在
年
月前不得交与乙方使用。
若乙方未按期将商标转让,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不得将该商标转让给乙方。
甲方保证乙方的转让商标不存在任何权属和争议(含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前,享有对该商标的处理权,包括转让、质押、转让及其他所有权等。
6、乙方在经营期间对于所转让的商标享有自主使用权。
7、乙方应对自己的商标在合法经营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有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8.8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协议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9因甲方提供的商标资料不合法或为他人原因,致使乙方在合法经营权限内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10因乙方的行为致使该商标和商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11因乙方的行为致使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当按照商标转让合同总价款的10%赔偿甲方。
第六条保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标授权书范本(范文):2
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的商标所需要的全部文字和图片。
商标授权书范本
商标授权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本商标使用甲方名义,甲方保证其所提供商标及技术秘密的真实性。
商标使用甲方名称、代理商名义,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所有人、商标图样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甲方提供乙方商标使用许可使用权使用范围内的全部商标、技术秘密等,乙方不得将其复制或者有效制作。
甲方在使用甲方商标前,要对其所使用的商标、技术秘密严格保密。商标、技术秘密的范围和内容、版权及交付期限等事宜,甲方均须事先取得乙方的许可,乙方不得随意将该许可使用或许可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如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得将商标授予乙方。
在本商标使用期间,如果甲方的商标设定的商标及技术秘密出现任何重大瑕疵,甲方将承担法律责任,所有责任并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保证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制定的相关技术指引,乙方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使用甲方商标的,须经使用方同意并办理权限变更登记、备案,在商标注册、技术秘密许可等级许可文件审批过程中,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并无论本协议是否变更,乙方均须保证对商标使用方进行有效保密。
2)使用甲方商标的,须事先取得甲方的许可,并在使用期限内,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
3)使用非甲方的商标或技术秘密的,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乙方不得在使用该商标时,对其知悉范围外的任何侵犯行为进行追究。甲方不得以任式对商标使用方予以追偿或扣押他方所提供的证据。
4)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商标、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商标或技术秘密进行复制、传播和披露,不得以任式向商业用途或利用甲方的技术进行竞争或淘汰。
5)乙方不得在未经使用商标或技术资料的同时,擅自改变上述商业秘密范围和要求使用商标或技术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人知悉。
6)乙方应当在甲方提供商标使用许可使用范围内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对甲方的商标或技术秘密进行复制、传播或者其他任何对甲方有害的商标或技术秘密行为。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甲方的商标、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受到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标前,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采取措施使甲方商标及技术秘密不受侵害。
8)如果在使用甲方商标时,乙方对其商标、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有任何保留,应当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并向甲方提供商标使用许可使用许可使用许可的文件。
9)乙方应当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或技术秘密时,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商标或技术秘密。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甲方的商标或技术秘密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所有责任并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用于与甲方有冲突、无商标功能的任何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也不得以任式对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秘密或其他权利进行侵害或者损害、索赔。如果乙方违反本条,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1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秘密和其他商标时,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并向甲方提出书面许可后,才能将许可权的全部或部分用于与此有冲突、无商标功能的任何场所。
12)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标前,应当通过中国国际商业惯例来认识商品及技术秘密。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时,应当仔细阅读,了解本协议的内容,不得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签署任何类似的文件,否则应赔偿由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13)如果甲方在使用甲
商标授权书范本(范文):3
受托方(乙方):号码: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有的商品全权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1、
等)。
二、
甲方委托乙方的委托事项:
2、商品名称、规格及价格;
3、委托方式;
三、
委托期限
自
至
止。
四、
商标权限
4、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得将甲方所委托物品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5、甲方对乙方所委托的物品有权处置权;
五、
商标使用
6、乙方所委托的物品的名称、商标标识、规格、数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
7、乙方所委托的物品的使用年限自签署本协议日起至该物品的全部或者部分完整完整(包括时间)止。
8、甲方所委托的商品全部或者部分不是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乙方不得将该物品用于非法活动、非法买卖或者用作抵押。
9、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得将该物品用于非法活动、非法买卖或者用作抵押。
六、
甲方的权利义务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委托物品进行检查、确认,乙方有权依法从甲方处收到的货款、物品、物品数量、质量等情况,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11、甲方应保证所委托乙方所委托的物品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
12、委托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不可预见的因素或者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的商品价格受到损失时,甲方不负责任。
13、甲方在委托期间如发现委托的物品与合同规定的不一致,乙方有权依法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七、
乙方的权利义务
14、乙方有权依法享有所委托物品的使用权并享有所有收益权。
15、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代甲方支付代甲方所委托物品的使用费。
16、乙方不得将该产品作为委托第三方的用途;
17、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所委托事项;
18、乙方不得将该物品作其他非甲方的商标使用。
八、
乙方的权利义务
19、乙方在委托期内有权依法向甲方申请所提供的委托品牌使用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商业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20、乙方应在协议期结束后将委托品牌使用许可证交付乙方,并按规定支付代甲方所委托事项的款项(不得低于代甲方支付的款项);
2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委托品牌使用许可证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委托事项的结算手续。
九、
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保证委托的物品符合甲方所需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22、乙方应对所委托事项全面、详尽、及时地对委托事项进行确认,并提供给甲方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保证真实可靠。
2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委托物品的三份文件后及时办理所委托的各项事项。
24、乙方应遵守甲方所需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所委托的物品是合法、有效的。
25、乙方应保证所委托的物品具有合法使用性。
26、乙方委托甲方所委托的物品具有合法使用性。
27、乙方不得将所委托的物品用于非法活动或者非法买卖。
28、乙方应按时支付代甲方所委托物品的使用费。
十、
委托期限
乙方在委托期限内,委托商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十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29、甲方在委托期内如有意转让该物品,甲方应提前xx日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
甲方承担。
30、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完委托事项结束后xx日内通知乙方并对所有物品和部分完整地进行移交,并将所移交的物品清点、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甲方。如甲方未能在xx日内完成移交,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所委托的物品的完整性和合法使用性不承担责任。
31、甲方在未付清全托费前,未依约支付乙方任何一项物品之前,甲方所委托的物品或服务之前,甲方对所委托的物品或服务之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托付费用。
32、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委托书时,应在xx日内对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