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厨房管理协议:
1、采用正确的厨房清洁和消毒方法:严格遵守门制定的厨房清洁、消毒和消毒剂使用标准。
2、定期检查厨房消毒设备:定期检查厨房消毒设备,保证厨房消毒安全有效。
3、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健康:厨房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应当立即暂停工作,请医生检查并根据医生建议进行处理。
4、定期进行厨房消毒:定期对厨房及设施进行消毒,以保证厨房环境的安全卫生。
5、禁止在厨房使用制品:严禁在厨房使用制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厨房卫生管理规定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厨房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穿戴厨房工作服,保持厨房卫生。
2、严禁食物离开厨房:严禁食物离开厨房,厨房工作人员不得将食物带出厨房,以免影响厨房卫生。
3、要求厨房工作人员洗手:要求厨房工作人员洗手,保证厨房卫生。
4、严禁使用不洁的厨房用具:严禁使用不洁的厨房用具,要求厨房工作人员清洗厨房用具,以保障厨房卫生。
5、严禁在厨房内吸烟:严禁在厨房内吸烟,以保证厨房空气质量。
6、定期消毒厨房空气:定期消毒厨房空气,以防止空气中的污染物,维持厨房空气质量。
协议库房管理应包括的内容:
一、厨房管理制度条款
1. 厨房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厨房使用者必须遵守厨房安全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电器或危险物品。
3. 厨房内的调味料和食物必须放在密封的容器中,以防止污染和腐烂。
4. 使用厨房的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服装,需要发现时必须披头散发。
5. 厨房使用者必须先把手洗干净,然后才能开始工作。
6. 厨房使用者必须按照厨房安全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电器,不得随意调整电器的设定。
7. 厨房使用者必须按照正确的流程和步骤进行工作,勿乱杂乱。
8. 厨房使用者必须仔细检查食材,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9. 厨房使用者必须严守厨房卫生,不得将污染物留在厨房内。
10. 厨房使用者必须按时调整维护电器,确保其有效运行。
协议库房管理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厨房管理制度条款
1. 保持厨房内部的秩序,确保安全卫生。
2. 厨房内禁止吸烟、食用任何未经检验和消毒的食物。
3. 禁止将厨房用具和工具用于其他用途。
4. 严格遵守垃圾分类的规定,并及时清理垃圾。
5. 遵守厨房内的交流礼仪,尽量减少噪音。
6. 禁止在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 每天检查厨房内的设备和用具,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8. 严格执行餐厅的食品安全标准,按照要求准备食材。
9. 餐厅负责人应定期对厨房进行清洁消毒,保证厨房卫生。
10. 厨房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任地履行职责。
油品库房管理规定范本示例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用油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控制用油成本,满足生产用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 油品库房由库管员管理。负责油品库房的管理工作和油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油品明细分类账》的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二、 油品进厂,由库管员验收,并在入库单上签字,详细记录供应商名称、油品名称、规格型号、重量、入厂时间,做好明确标识牌,并按类别和入厂先后顺序摆放整齐,发料应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
三、 生产需要用油时,领油人员必须填写领料单,经所在部门领导批示,仓库按定额控制发油,领油人员必须经库管员允许才能进入油库,在库管员监管下打油。抽油时要注意防止溅油,防止油枪漏油而造成浪费。若油桶、地面有油污须及时清理。油品出库须称重,准确计量,填写领用量,由库管员记录登记油品分类明细账。
四、 油品库房严禁烟火,任何人禁止在油库及其周围使用明火。由于公司电路总闸电箱正好在油库,为了安全,电箱周围一米远不得摆放油桶。任何人禁止在油库内使用手机通话。
五、 油库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与油品无相关的物品禁止放在油库内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品,如锯末面、氧气、乙炔等。库管员负责油库的环境卫生。
六、 油库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须妥善保管,定点放置,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仓库管理员必须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并定期更换过期灭火用品。
七、 仓库温度超过37度以上和打雷时禁止加油。
八、 库管员掌握油品的合理库存,当库存量少于安全库存量时,需及时提交采购申请。
九、 仓库负责收集车间交回的废油,及处理,收益上交公司。
重庆恒泉科技有限公司
年xx月15修订
扩展说明:xx年公租房管理办法?
根据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4号)、《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精神,现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七、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和市、县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八、上述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xx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