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协议书内容:
1.双方确认有关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
男方:XXX
女方:XXX
2.双方同意房子的登记人为:
房子的登记人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女方持有。
3.双方同意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同意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变更房子的使用权。
4.双方同意共同出资房子的维修费用:
双方同意共同出资房子的维修费用,男方承担四分之三,女方承担四分之一。
5.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分割房子:
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分割房子,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6.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都有权对房子进行租赁;
(2)双方同意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变更房子的使用权;
(3)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在离婚时将房子交还;
(4)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分割房子,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二、调解协议书签字:
男方:XXX
女方:XXX
见证人:XXX
协议房子男方应涵盖如下条款:
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协议有效,双方应当在婚姻存续期间遵守以下条款:
一、双方声明并同意,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归男方;
二、男方承诺婚后房屋不会出售或者出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三、双方同意,婚后房屋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男方承担,女方有义务协助男方完成相关工作;
四、双方同意,婚后房屋的装修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男方负担;
五、双方同意,婚后房屋的所有权仅归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不得擅自处分房屋。
六、双方同意,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有效期为婚姻存续期间,一旦婚姻终止,本协议也自动失效。
协议房子男方必要条款:
一、调解协议书内容:
1.双方确认有关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
男方:XXX
女方:XXX
2.双方同意房子的登记人为:
房子的登记人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女方持有。
3.双方同意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同意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变更房子的使用权。
4.双方同意共同出资房子的维修费用:
双方同意共同出资房子的维修费用,男方承担四分之三,女方承担四分之一。
5.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分割房子:
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分割房子,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6.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都有权对房子进行租赁;
(2)双方同意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变更房子的使用权;
(3)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在离婚时将房子交还;
(4)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分割房子,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二、调解协议书签字:
男方:XXX
女方:XXX
见证人:XXX
房子归男方离婚协议范本示例
立协议人:
男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现居住________,号码: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现居住________,号码:________。
男方_______与女方_______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___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xx市x路x弄x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____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_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扩展说明: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可男方反悔了?
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生效了,男方可以在离婚xx年内起诉,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胁迫和欺诈情形,则法院会驳回起诉; 3、法律依据: 1)《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xx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