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就业安置协议(职业学校的证明怎么写才有效)

思思 范文 12

中专职业学校个人鉴定书的写作技巧:

(1)简明扼要:鉴定书应简明扼要,注意结构清晰,重点突出,书写流畅;

(2)准确无误:书写鉴定书时,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准确反映申请者的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

(3)充分证明:鉴定书应当尽量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真实反映申请者的学习情况;

(4)适当引用:可以合理使用考试成绩、论文、考察报告或相关教材等作为引用材料,以加强鉴定书的说服力。

协议安置就业职业学校应包括下列内容:

职业学校的证明应该包含以下几点:

1.职业学校的完整名称、地址、认证号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申请人的姓名、学号、就读专业等个人信息;

3.申请人在职业学校的就读期间,证明申请人参加的课程、取得的成绩;

4.职业学校的法定签字人对上述证明的签字确认。

协议安置就业职业学校应包括的内容:

职业学校的证明书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1. 学校名称:需要明确指出是哪一所职业学校。

2. 学习时间:需要明确学习时间,如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

3. 课程:需要列出学习的专业课程,并附上相关详情。

4. 成绩:需要列出学员的考试成绩,如平均分数、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等。

5. 颁发单位:需要明确颁发此证明的单位名称和签章。

6. 有效期:要特别指出证明的有效期,以保证此证书的有效性。

职业学校就业安置服务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中等职业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对学生毕业后就业工作认真负责,让家长放心的宗旨,根据平等协商,相互信任和自愿的原则,签订就业安置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毕业后提供就业安置服务,使乙方在合格毕业且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得到就业安置。

二、甲方为乙方联系、考察用人单位,实习期满后,督促用人单位与乙方签订正式《民法典》,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在校学习期间,若完成了一定阶段的规定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后,甲方安排乙方带薪实习,甲方为乙方提供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供乙方选择。

四、乙方在安置后xx年内,对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失业,甲方免费为乙方再安置;超过xx年以上,仍可对乙方有偿再安置。对乙方人为造成的失业,甲方也可对乙方有偿再安置,做到永远对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负责安置工作:

1、乙方在校期间犯有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毕业前又未能取消处分;

2、乙方未取得毕业证书或自愿放弃学业;

3、乙方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胜任工作;

4、甲方工作推荐成功后,乙方未提出理由而不按时到工作单位报到的;

5、因个人原因报到上班后自动离职,或因犯错误被单位除名的;

6、乙方在校期间未能按时缴清所欠学校、班级费用的;

7、乙方自己联系到就业单位的;

8、乙方擅自辞职,未通知单位和学校的。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报名注册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说明:职业学校学生责任险?

学校责任保险是指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全日制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详细条款

学校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全日制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校园内或在由被保险人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此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为“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非职务行为造成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乱、、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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