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活期限
1)苗木在种植过程中的保活期限,由双方约定;
2)苗木的保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保活责任
1)买卖双方应当尽力遵守约定,保证苗木保活,若因双方原因导致苗木死亡,由买卖双方承担责任;
2)苗木在种植过程中,如需要特殊照料,则买卖双方应当共同采取措施,保证苗木的生存;
3)如果苗木死亡,则买卖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责任问题。
三、终止条款
1)苗木的保活条款一旦届满,保活义务便自动终止;
2)苗木的保活条款如果因双方原因而终止,则双方应当尽快协商解决责任问题。
合同绿化苗木销售的注意事项:
一、定义
1、苗木供货合同:指甲方与乙方就苗木的供应等事宜签订的合同。
2、违约条款:指苗木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关于双方发生违约行为时的各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的内容。
二、违约条款
1、当一方或双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该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合同根据本合同约定被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乙方在苗木供货期限内未能按时完成苗木的供应,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补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苗木供货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提供苗木,同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合同绿化苗木销售应包括的内容:
一、合同格式:
本协议由买卖双方签订,供双方遵守执行。
二、合同内容:
1、买卖双方基本信息:
买方:(指明厂区名称)
卖方:(指明苗木供应商名称)
2、苗木收购范围:
(具体列出厂区绿化需要收购的苗木种类及数量)
3、苗木收购价格:
(指定收购苗木的单价以及收购总价)
4、交货时间:
(买卖双方确定的苗木交货时间)
5、其他条款:
(若有必要,可另行增加其他相关的条款)
三、签字确认:
卖方:(签字/章) 买方:(签字/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绿化苗木销售协议范本示例
卖方: (简称甲方)
买方: (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按照《中华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及价格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 …等)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 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 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 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 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昆明市中级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10万元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扩展说明:注册一个绿化苗木公司需要些什么材料?
注册绿化苗木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工商证件,另一个是园林绿化资质。一、工商、证件1、企业核准名称2、工商局受理材料、发照3、刻制公章、办理代码、、银行二、申请园林绿化资质。在建设部网站上有,你可以查一下,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二级以下的资质申请,一级由建设部审核许可;出借资质的事情原则上是不允许的违规行为,但目前的市场实际却大行其道,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资金,市场规范性,建设方的基本情况,公司实力等多方面影响,越是大企业在这方面越慎重,小企业就比较放松了 (一)、审核、审批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要积极实行绿化企业资质审验、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城市绿化质量。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1995]383号)《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省17号令)第九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陕西省《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陕政发[2002]8号)“要确保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加强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凡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不准承担园林绿化设计及施工任务”。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行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陕建城发[1997]128号) (二)、企业申报程序1.申请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由建设厅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批。2.申请二级、三级及四级资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申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初审后报建设厅审批。3.省直属企业申请资质,直接向建设厅申报。省直属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等事项均由省级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三)、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资质1、具有8年以上城市园林绿化经营经历。近五年承担过面积为6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具有大规模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具有高水平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在省内或周边地区内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影响力和辐射力。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经济师。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7名,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及水、电工程师都不少于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除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以外,还应包括瓦工、木工、假山工、石雕工、花街工、电工、焊工、钳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5%以上。5、企业技术设备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绘图仪和信息处理系统等。6、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利润率20%以上。7、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际性奖励。二级资质1、具有6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经历。近4年承担过面积为3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工程施工,或具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具有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在本市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企业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15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5名,建筑师及水、电工程师各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瓦工、木工、假山工、石雕工、水景工、电工、焊工、钳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5%以上。5、企业技术设备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工程模具、摸板、绘图仪、微机等。6、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500万以上。利润率20%以上。7、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三级资质1、具有4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经历。近3年承担过面积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工程施工,或具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2、企业经理具有4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1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3名,建筑师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主要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瓦工、木工、假山工、水景工、电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5、企业技术设备拥有修剪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模具、模板、绘图仪、微机等。6、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100万元以上。四级资质1、企业具有2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经历。近1年承担过面积为2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具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工作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师不少于2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持有初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瓦工、木工、假山工、水景工、电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人数的5%。5、企业技术设备拥有修剪车、抽水机、植保、园林工具、工程模具、绘图仪等。6、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在3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20万元以上。(四)、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1.省建设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和企业申报材料。省建设厅随时受理一级资质申报材料,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毕,7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按建设部规定的时间报建设部审批。2.企业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3.企业申请二级、三级及四级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五)、企业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公司章程4、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验资报告5、有职称工程技术经济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三级以上技工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7、租地合同、房产证明、购置的大型机械设备8、业绩证明(承建的大型绿化工程合同)说明:以上材料内容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企业向资质受理部门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进行核对。附件材料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和日期。(六)、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名称、详细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在资质证书上变更的,按以下规定随时办理:1.一级企业变更由省建设厅签署意见后报建设部;2.二级、三级及四级企业变更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签署意见报建设厅;3.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时,应持原资质证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批准文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任命文件、有关职称证书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同意变更的申请报告等证明材料,在发生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建设厅办理。(七)、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企业遗失资质证书(正、副本)申请补办,应持在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声明中应注明企业名称、遗失资质证书编号)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同意补办的申请报告,到建设厅随时办理。(八)、注意事项1.根据建设部规定,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不授予非主营城市园林绿化业务或非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2.企业取得资质后,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同时其他条件满足上一个级别标准的要求时,方可申请资质升级。3.每年6月1日至8月30日进行二、三、四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加年检,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一级企业资质年检按照建设部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