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不定期合同随时解除条款怎么写)

哈哈库 范文 7

货物不定期运输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的名称、地址及;

二、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价格、质量要求、尺寸、装载时间等;

三、运输路线、期限及运输方式;

四、货物所有权及责任;

五、运费、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八、其他约定事项。

合伙合同解除应涵盖如下条款:

不定期合同随时解除条款

一、双方同意,本合同是一份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二、解除条件:

1. 任何一方可以在给对方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解除本合同;

2.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

3.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

4. 如果本合同中的条款未能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双方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

三、解除后:

1. 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

2. 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签订前的约定,并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

3. 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合同义务和条件,直到本合同最终解除为止;

4. 如果双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经有任何义务产生,双方应当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解除前所有应尽义务;

5. 在解除本合同后,双方仍应保留本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并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合伙合同解除必要条款:

一、解除不定期合伙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的原则;

二、解除不定期合伙协议时,应当清楚、明确地表明双方取得的共同意见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解除不定期合伙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解除协议的原因、后果和法律效力,并明确约定出售方式;

四、双方应当根据不定期合伙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就合作期间形成或存在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相应的约定;

五、双方应当结算合伙期间发生的财产所有权、债务、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问题;

六、双方应当就合伙期间发生的由于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定期合伙协议约定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

七、双方应当签字或盖章确认解除不定期合伙协议,并将解除不定期合伙协议复印件赠送双方。

解除合伙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就“_____________”项目签订《项目移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生效以后,甲乙双方都积极的履行合同义务,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甲乙双方共同决定终止履行《合作协议》。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协议》的终止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商解除。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二、因《合作协议》解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三、由乙方配合甲方注销因项目合作而设立的项目专用银行账户。

四、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对项目前期投入的相关补偿费用_____万元。

五、甲乙双方承诺互不追究解除《合作协议》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承诺妥善做好解除《合作协议》的所有后续工作,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说明:起诉可否单独解除合伙合同?

具体解除依据和方法如下:

1、法律依据(民通意见)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有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2、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动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按照规定债务承担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 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 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 的企业,但实际为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对待。

6、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7、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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