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要求
1. 合同标题:员工同意不交社会保险协议书
2. 合同双方:甲方(乙方所在单位)、乙方(员工)
3. 合同背景:双方就乙方不交社会保险事宜达成协议
4. 合同条款: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关社会保险的费用;
(2)乙方同意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撤销,不得变更;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
(5)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协议以电子文本形式存档,载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二、签字要求
1. 签字位置:甲方应在本协议末尾处加盖公章,乙方应在本协议末尾处加盖个人签字;
2. 签字日期:甲乙双方均应在本协议签订日期一致。
不交协议员工社保自愿应具备这些方面: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协议有效期为xx年,即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满xx年,至次年底止。
不交协议员工社保自愿应包括的条款:
1.自愿不交社保承诺书是指由参保单位和未参保职工签订的书面合同,确认双方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
2.自愿不交社保承诺书应由参保单位和未参保职工共同签字确认,书面内容应包括职工姓名、号码、参保单位以及未参保原因等;
3.自愿不交社保承诺书有效期一般按照双方同意的时间段进行计算;
4.自愿不交社保承诺书体现出双方共同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意思,在有效期内,职工无需参加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也无需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在有效期内,职工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薪资收入来支付社会保险费用,但是如果未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6.自愿不交社保承诺书一旦签订,不可撤销,只有在个人或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解除自愿不交社保承诺书。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号: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____年的《劳动(务)合同》。在此期间,甲方同意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因乙方考虑从工资中扣除个人承担的缴费部分会影响工资收入,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保并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___________
一、乙方自愿放弃办理社保,并承诺因未办理社会保险而产生的任何状况,如在办理社会保险后理应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不强制为乙方在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
三、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重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甲方接到申请后,按照社保机构的规定,从社保机构同意受理乙方参保的当月起,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参保费用。
四、本协议是基于乙方申请而签订,今后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扩展说明: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发放劳动报酬的,此外,还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当事人是需要按照比例承担社会保险的费用的,那么,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
《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违反这一法定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及《违反〈中华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具体处罚有: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xx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会承担责任。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以后万一发生争议,企业就处于不利地位。
对企业来说,碰到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或者干脆不要,或者晓之以理,说服员工依法参保。让员工写“自愿不缴社会保险”之类书面申请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可行。
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