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合同日期的写法应该是: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协商解除,从自然日起生效。其中“xx年xx月xx日”指的是双方确认解除合同的日期,“从自然日起生效”表示双方在此日期确定的解除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
劳动合同协商协议书解除注意事项:
1、双方协商的条款应该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物、合同期限、权利义务、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保密条款等内容。
2、双方合同标的物应该明确,明确由买方或卖方买入、出售或供应的产品或服务的类型,及合同中有关的金额、价格、数量、质量、费用等相关要求。
3、双方合同期限应该明确,包括合同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延续期等。
4、双方的权利义务应该明确,买方和卖方都要履行相应的规定和约定,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其中包括买方的付款条件、卖方的交货期限、质量要求、退换货等。
5、双方的责任和约定应该明确,双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行事,并且应当遵守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双方的违约责任应该明确,若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承担法律责任等。
7、双方的争议解决应该明确,当双方因合同争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8、双方的保密条款应该明确,双方应保证不向第三方披露有关合同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和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协商协议书解除应包括的条款: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终止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协商达成一致,在此之前,双方应当就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展开协商;
2、解除劳动合同有效期——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解除合同有效期为从双方签字之日起计至第xx日,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撤销或变更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解除劳动合同有效性——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必须由雇主和被雇员双方签字,并经双方双方证明经过协商,方能生效;
4、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协议约定,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示例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号码: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a)月份工资:共计¥元
b)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元
c)经济补偿金:共计¥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元;
e)其它:共计¥元;
f)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以劳动合同中“甲方”名称填写并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说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理由怎么写?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理由可以按照协商一致的内容进行,可以填写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xx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xx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xx年的,按xx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xx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